5 24
最近看了魏武挥写的“网络广告的变局”一文觉得精彩,它阐述说新浪、搜狐等门户网站不能称之为“新媒体”,因为其除了展示方式是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以外,其他元素都与报纸、杂志、电视广播等线下媒体没有任何区别,只是内容呈现平台的更换而已,终归还是先通过内容平台吸引足够的眼球,然后将这种眼球注意力作为一种与广告主谈判的筹码,进而销售广告,而在投放广告环节中广告主的成本控制并未可控,甚至广告主的投资回报都难以量化,随后他阐述了搜索引擎相比门户的广告平台优势,相信魏武挥眼中的新媒体应该属于类似百度,Google一样不仅能够吸引眼球,有足够的使用量(因为其功能对网民有很大的使用价值),而且能通过新技术,新形式让企业展示广告,控制广告,量化广告从而发挥新媒体的优势。
现转载其中一部分精彩内容,并在百度百科上查找了“新媒体”的概念,让大家自己判断新浪、搜狐等门户是否属于“新媒体”?这个问题相信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对其有各自的见解。但Albert相信新浪、搜狐现在的发展才是刚开始,将来转型和变革的可能性还很大,在互联网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就是”变化“。
新媒体概念:
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,如数字杂志、数字报纸、数字广播、手机短信、移动电视、网络、桌面视窗、数字电视、数字电影、触摸媒体等。相对于报刊、户外、广播、电视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,新媒体被形象地称为“第五媒体”。
魏武挥写的“网络广告的变局”一文精彩内容转载:
搜索引擎有两个有力的武器,将门户广告击败。
第一个武器:平台的无限扩展性。百度、谷歌不仅在卖它们自己页面上的关键字广告,还允许任何一个网站部署它们的广告代码,再配以号称与内容匹配的关键字广告,使得这个广告平台理论上是无限延展的。是的,单个门户的访问量是惊人的,但比起互联网这些大大小小的网站的访问量总和,又是微不足道的。这些访问量使得广告主的曝光率大大增加。更重要的是,曝光是免费的。因为搜索引擎的按效果付费模式,使得广告不被点击就不会产生广告支出。这就是第二个武器:广告成本可控性。
按照搜索引擎关键字广告的模型,广告商有权决定两件事:其一、每次点击所支付的价格(出价高者可以浮出);其二、每天总广告成本支出(也就是一旦设定的这个数字达到,该关键字广告今天将不再出现)。这两项权利使得广告商对于成本支出是可控的,不仅可控在总成本,而且可控在每天的成本:发现苗头不对,可以立刻撤退。
门户的广告模型,和搜索引擎的广告模型,相形之下,相信任何一个广告商都更愿意使用后者。因为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而言,成本的可控,投资回报的细化,是无法拒绝的。
几乎可以断定,象卖报纸广告那样的互联网广告模式,在搜索引擎的冲击下,日薄西山是注定了的事。
不过,门户并非在广告市场上再也没有机会。毕竟,一个网站访问量1000万,和100个平均10万访问量的网站的访问总和,数字虽然相同,但性质还是有些不一样。核心在于:细分的受众。
投放搜索引擎广告的一个诱惑是所谓的“内容匹配”。比如一篇讲篮球赛的广告可能底下跟着NIKE球鞋的广告。这里面有两个问题。第一、关键字的匹配技术还不是非常完善;第二、看篮球赛文章的人未必对NIKE球鞋有兴趣。100个网站的受众,相对于1个网站的受众,总显得有些杂乱无章。
门户的频道栏目式架构是能做到受众细分的。于是,门户的广告也开始转型。这种转型,已经从纯粹卖位置(也就是banner)向卖策划和方案转变。
如何将阅读者转变为品牌活动的参与者,这是搜索引擎关键字广告无法做到的。毕竟,它的广告表现形式相对单调。这也正是搜索引擎广告更多吸引的是产品,而不是品牌。这种广告形式对于形象塑造没有任何帮助,或许,这是门户的机会罢!
门户一般都拥有庞大的用户数据库(让100个网站交出它们的用户数据库共同分享一下是很不实际的事情),如果能很好地挖掘这个数据库,就可以执行出很好的策划案来。既然卖位置已经碰到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,那么,直接卖人(让用户参与进来),应该是搜索引擎所不能覆盖的区域。
陈彤的“新浪之道”(内容获得注意力,然后将位置卖出去)已经统治了互联网十年。这个奠基了中国第一代商业模型的策略在第二代广告(搜索引擎)的冲击下,不得不发生转变。是的,内容很重要,但用户,随着web2.0的UGC时代的到来,越来越浮出水面。门户向策划案的转型,将造成了媒介生态环境的重大变革。这种变革已经开始初露苗头,在下一篇中,我将提到这种变革:当新媒体不再是媒体之后,它是什么?
标签: 新媒体
除非注明,本博客文章均为原创,转载请注明:
林敏SEO博客[http://www.albert168.com/]


5月 25th, 2008 at 8:54 下午
我觉得新浪是否属于新媒体应该取决于新媒体具体的概念
[回复]